关于做好2019年学校科研工作量统计与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李辉发布时间:2019-10-25浏览次数:555

 

各二级单位:

2019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与考核现已开始。请各部门根据《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考核方法(修订稿)》(沪电信职院【201458号)和《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校科研工作考核办法的补充说明》(沪电信职院【2018153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一、成果统计范围

2019年度已立项、结题、验收的科研项目;已鉴定、获奖、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已通过评审(验收、出版)的教学改革与建设成果。统计区间为2018121日至20191130。由本校教职工完成的科研成果均纳入统计范围。

二、考核对象

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含人事派遣)及各二级学院。

三、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成果审核:即日起至113016:00截止,请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有序安排填报与审核,避免临期发生数据拥堵。

2.第二阶段:工作量统计与结果反馈:121日至1214日。

四、成果填报方式与要求

(一)填报方式

线上填报,网址:http://172.16.138.42:8080/business/login.jsp(长期开放,须及时填报)

用户名为工号,例如:20160010;初始密码为工号,例如:20160010,已自行修改的,按照实际修改密码登录。

(二)填报要求

1.个人成果由成果完成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按照相应模块填报,并保存提交。

2.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统一由第一完成人填报,并列明参与人员及其贡献率。同一项成果不得重复填报

3.以部门为单位的成果由科研秘书统一填报。

4.在完成线上填报的同时,请自行针对填报内容进行备份,相关表格参照科研管理系统“个人主页”“常用表格”,以备查询。

五、成果审核

1.成果审核包括部门审核和校级审核,与成果填报同步进行。成果填报过程中,科研处将不定期地对经各部门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进行校级审核。

2.请各部门自行安排具体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确保科研处在1130日按期完成校级同步审核

3.成果填报人和二级学院应及时答复审核意见,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

六、工作量统计与结果反馈

1.工作量统计

科研处根据考核办法规定计算出当年度教职工(个人)科研工作量得分和二级学院(部门)科研工作量得分。

2.统计结果反馈

科研处将统计结果反馈回各部门,经过部门与科研处核实无误后,作为各二级学院(部门)与教职工(个人)当年科研工作量化结果,并作为各二级学院和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的参考依据。

七、其他事项                                                                   

1.各类人才项目(如“晨光计划”项目、“阳光计划”项目、“高青计划”项目等)可按沪电信职院【2018153号文有关规定列入科研项目统计范围。

2.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情况以学校发文为准,结题情况以科研处的正式通知为准。本年度校刊论文发表情况以科研处网站“学院学报”一栏发布的信息为准。

3.沪电信职院【201458号文和沪电信职院【2018153号文可在科研管理系统中的“常用下载”栏目下查询。

4.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科研工作考核责任人。

5.其他未及事宜以及科研考核过程中出现的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李辉  

电话:57134786  (分机)1668   

地址:C107b  

 

 

科研处

2019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