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刘卓等11位学生的处分决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7-11浏览次数:65

 

刘卓,男,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171网络1班,学号20171251162019616日,该生在大学英语应用能力B级(PETB)考试中使用通讯设备查询单词,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学生刘卓记过处分(12个月),处分自201974日起执行。

求措,女,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181会计2班,学号20181562202019616日,该生在大学英语应用能力B级(PETB)考试中使用通讯设备接收答案,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学生求措记过处分(12个月),处分自201974日起执行。

陆圣尧,男,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应用电子技术专业181应电1班,学号201811911420193月开学至第16周,该生累计旷课59学时。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学生陆圣尧留校察看处分(12个月),处分自201979日起执行。

黄泽楠,男,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智能控制技术专业181智控1班,学号201811410620193月开学至第16周,该生累计旷课18学时。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学生黄泽楠警告处分(12个月),处分自201979日起执行。

严高强,男,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智能控制技术专业181智控1班,学号201811412820193月开学至第16周,该生累计旷课16学时。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学生严高强警告处分(12个月),处分自201979日起执行。

陈涛,男,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智能控制技术专业171智控3班,学号201711430320193月开学至第16周,该生累计旷课32学时。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学生陈涛严重警告处分(12个月),处分自201979日起执行。

陆翰林,男,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智能控制技术专业181智控1班,学号201811411220193月开学至第16周,该生累计旷课26学时。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学生陆翰林严重警告处分(12个月),处分自201979日起执行。

钱晨,男,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微电子技术专业181微电1班,学号201811211520193月开学至第16周,该生累计旷课20学时。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学生钱晨警告处分(12个月),处分自201979日起执行。

罗展博,男,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微电子技术专业181微电1班,学号201811211220193月开学至第16周,该生累计旷课20学时。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学生罗展博警告处分(12个月),处分自201979日起执行。

王岭,男,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微电子技术专业181微电2班,学号201811221720193月开学至第16周,该生累计旷课20学时。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学生王岭警告处分(12个月),处分自201979日起执行。

刘汇泉,男,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智能控制技术专业181智控2班,学号201811421520193月开学至第16周,该生累计旷课16学时。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学生刘汇泉警告处分(12个月),处分自201979日起执行。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