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学院科研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对2016年度院级科研项目和往年延期项目进行验收。请各系部、处室、二级学院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同时对结题材料审核把关,签字盖章后由部门统一送交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结题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除C类外,其他项目结题前须在校刊发表研究论文;C类项目无校刊论文要求。未达到该要求的项目不在此次结题范围之内。
2.A类、Z类项目由科研处统一组织结题评审,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其余项目由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自行组织结题评审。
3.结题评审采取答辩形式。项目负责人PPT汇报10分钟(简要汇报项目研究的主要过程和活动以及取得的研究成果);专家提问与答辩10分钟。
4.本次结题之后,将对未参加结题评审的院级科研项目进行撤项处理。根据《学院科研管理办法》规定,因主观原因而未按期结题项目,两年内不得申报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年终考核不得评优、当年职称不得晋升。
5.结题材料包括:
(1)院级科研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共1份,由部门统一填写,签字盖章后交科研处。统计范围是2016年度和往年所有院级项目。(表中的未结题处填写未结题原因,已结题处暂时填写2016已结题项目和本次申报结题的项目。)
(2)项目验收自评意见:见附件2。
(3)结题表:见附件3、附件4。(不必装订;B类和C类项目由部门评审结束后填写好专家评审意见,经专家签字、部门签字盖章后统一送交科研处。)
(4)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5。
(5)研究成果:论文请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含校刊)。
以上材料(2)-(5)一式三份交科研处,所有材料电子稿请通过科研管理系统上传。
5.材料送交截止日期:
(1)A类和Z类项目:2019年2月25日。电子稿请直接上传,纸质稿盖章后由系部统一交科研处。(上传文件请统一文件名:姓名+项目名称+结题表/申报书/结题报告)
(2)B类和C类项目:2019年2月28日。由部门评审结束后统一送交。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1668(分机);57134786
科研处
2018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