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学生李彧留校察看处分(12个月)的决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1-17浏览次数:20

   

 

 

李彧,男,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171机器人1班,学号2017147112

20183月开学至第17周,该生累计旷课54学时。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学生李彧留校察看处分(12个月),处分自2019114日起执行。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