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在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自助管理系统已注册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主要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证明;
(4)具有维护、维修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5)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音视听体验中心平台设备
2、项目编号:20180613
3、预算编号:暂无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 序号 | 主要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或基本概况 | 预算(人民币) |
| 1 | 音视听体验中心平台设备 | 1 | 批 | 详见技术规格 | 175800元 |
5、交付地址: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0天之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3日起,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3:00(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庙社区瓦洪公路3098号资产管理处。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18日9:00(北京时间),提交到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庙社区瓦洪公路3098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庙社区瓦洪公路3098号
邮编:201411
联系人:杨延臣、章怡
电话/传真:021-57131859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备注:
①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材料的真实性,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保留进一步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法律后果和责任。
② 投标人必须提供包括整套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
③ 投标文件必须胶订,不接受活页装订。
④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投标人认为招标程序的合法性、招标文件内容的规范性存在不合理之处,可以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投诉,投诉电话02157131333转。
投标人如未在本网站注册,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免费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