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2019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8万元/项。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鼓励青年教育工作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6万元/项。 (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项目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项目偏重对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经费额度为5万元/项。 (四)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鼓励学校一线教育工作者积极关注现实性、应用性问题研究,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教育科研,推进基层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3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申报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是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的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有关单位的科研人员。 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申报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是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的,尚未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级各类青年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有关单位的科研人员。 (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项目 申报人为本市各民主党派市委、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上海市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等单位,各单位限申报1项。 (四)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申报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有关单位的科研人员。优先鼓励学校一线教育工作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教育科研,推进基层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 (五)申报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可以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以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编著、译著等为预期成果形式的申报项目一般不予受理。 (六)为保证项目研究的质量,同一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各类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组织进行。 (二)申报人根据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分开装订,送交时均一式三份。 (三)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截止递交材料日期为2018年5月15日,纸质稿交科研处办公室C202,电子稿发邮箱mailto:20160010@stiei.edu.cn。 (四)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与指导,并择优报送。 (五)本通知以及各类项目申报材料均可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shmec.gov.cn)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cnsaes.org/)下载。 联系人:胡倩倩 联系电话:57134786
科研处 2018年5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