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计划,现开展学院2018年度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本年度学院科研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专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选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应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申报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尚未结题的学院科研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再申报新项目。
2.申报人可在《学院2018年度科研项目指南》所规定的研究领域与方向中,结合实际工作,自行拟定题目,也可结合当前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十三五”规划建设需要,切合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定选题。项目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学院发展中的实践问题;开发项目要注重应用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
3.本年度立项项目一般要求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必须包括研究报告(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项目还应包括技术成果)。项目结题前必须在学院校刊《电子信息与高职教育》上至少发表1篇研究论文。
4.项目申报以团队为单位,鼓励跨专业和跨部门的协同攻关。同一部门的选题不应重复。
5.项目立项文件作为立项凭证,将发布于校园网公告栏中,请部门和个人妥善保存。
6.申报名额:原则上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限报12项、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德工程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中专部限报6项;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公共基础学院限报4项;各处室限报1项。各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根据《学院科研管理办法》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认真审核,严格审核选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力量和必备条件,确保申报质量。各部门对项目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集中报送学院科研处。学院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直接送交的项目申请书。
7. 申报人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被取消3年院级及以上项目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者将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9. 《学院2018年度科研项目指南》、《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等申报材料见通知附件。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统一汇总发送至邮箱20160010@stiei.edu.cn。申请书要求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10.申报材料送交科研处,截至日期为2018年3月5日。
联系人:李辉;电话:(分机)1668,18116088080
2018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