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4-A(高职高专教学研究会)2017年度教学比武宣传片采购公告

发布者:章怡发布时间:2017-12-13浏览次数: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在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自助管理系统已注册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实收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万元;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满足以上基本资质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具备投标人资格,投标将予以废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教学比武宣传片

2、项目编号:20171114-A

3、预算编号: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序号

主要内容

数量

简要规格或基本概况

预算(人民币)

1

主要包括设计创意、脚本设计、前期拍摄、后期剪辑、配音、字幕、母带等。

1

详见技术规格

6.3万元

5、交付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620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之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14日起,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3:00(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处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庙社区瓦洪公路3098号资产管理处。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1199:00(北京时间),提交到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庙社区瓦洪公路3098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庙社区瓦洪公路3098

邮编:201411

联系人:章怡

电话/传真:021-57131859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备注: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材料的真实性,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保留进一步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法律后果和责任。

 投标人必须提供包括整套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

 投标文件必须胶订,不接受活页装订。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投标人认为招标程序的合法性、招标文件内容的规范性存在不合理之处,可以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投诉,投诉电话02157131333转。

投标人如未在网站注册,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免费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