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2017年度科研工作考核现已开始。请各部门根据《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考核方法(修订稿)》(沪电信职院〔2014〕58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统计和考核工作。
一、科研工作考核的具体安排
1. 科研工作考核范围:全院教职工及各二级学院。
2. 科研工作考核的部门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3. 科研工作量统计对象:2017年度已立项、结题、验收的科研项目;已鉴定、获奖、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已通过评审(验收、出版)的教学改革与建设成果。
4. 科研工作考核的时间安排
(1)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审核截止日期: 11月30日。请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具体填报、审核时间。工作形式:网上填报、审核。
(2)科研处审核日期:12月1日至12月11日。工作形式:网上审核。
(3)12 月12日后即可查询考核结果
二、科研工作考核方法
1. 部门科研工作统计
(1)网上填报:教师和部门在完成网上填报的同时,请自行针对填报内容进行备份,相关表格参照个人主页—常用表格,以备查询。
(2)网上填报登陆方式
填报网址:http://61.183.158.70:1080/business/login.jsp。
教师用户名为工号,例如:20160010
初始密码为工号,例如:20160010
(3)教师科研工作量网上统计
A.教师登陆科研管理系统页面,根据本年度需要填报的科研考核项目,按照相应模块填报,并保存提交。
B.2人及以上人员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统一由第一负责人填写,并列明参与人员及其贡献率。其他参与人员不得重复填报。
(4)部门科研工作量网上统计
各部门考核内容由科研秘书统一填报。
(5)请各部门仔细审核各模块数据内容,避免因错误信息造成错误统计,影响教师或部门考核分数。
(6)请各部门务必在11月3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审核与统计。届时科研处将不在进行数据维护,请教师和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提交材料。
2. 校级审核与反馈
(1)审核:科研处对各部门及个人的科研项目立项与完成情况、科研成果级别与相应工作量、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量的统计进行审核。
(2)反馈:科研处将审核意见反馈回各部门,核实无误后作为各部门与个人当年科研工作量化结果。
3. 科研工作量考核
(1)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根据量化办法细则计算出的个人工作量得分经过部门与科研处审核确认后,作为个人年度科研工作量,并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的参考依据。
(2)二级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二级学院科研工作量得分经过科研处审核确认后,作为二级学院年度工作考核的参考依据。
三、说明
1. 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期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2. 各类人才培养项目(高青项目、晨光计划项目等)不列入科研项目统计范围,但是该类项目已获得的成果属于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3. 本年度学院科研项目立项与结题情况以学院科研处的正式通知为准。
4.对于《科研工作考核方法》未及事宜以及科研统计与考核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5.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考核方法(修订稿)》可在常用下载栏目下查询。
6. 由于今年采用新的科研考核系统,如遇操作问题,可以第一时间跟科研处联系。
7. 往年未填报的内容请在今年全部填报结束,以后将不再进行补报,不在统计时间范围内的不作为考核内容。
联系人:李辉 电话:57134786 ,1668 地址:C202
科研处
2017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