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7-21浏览次数:47

 

 

各系部、处室、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高青项目”)文件精神和学院《“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管理办法》要求,现对2013年度“高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相关教师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中期检查报告》,按要求认真填写,A4纸打印,经指导教师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科研处。

2.为确保“高青项目”的完成质量,各指导教师及部门负责人应对其加强过程管理,自本通知下发后,认真检查相关教师的“高青项目”进展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予以解决,同时严格审核《中期检查报告》所填写的信息。

3.上交时间:327

4.上交形式:《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两份,电子稿发至20070163

5.联系人:李春黎;电话57134786,(分机)1668;地址:C202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处  人事处

2015318

 高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