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闵行校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项目进行校内公开招标或询价方式采购,特邀请具备资质并产品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20170616-A 需求部门:信息中心 招标项目:闵行校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项目内容:闵行校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省、直辖市公安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消防系统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非上海公司需提供在沪分支机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及“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否则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三、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7-06-16 09:00:00至2017-06-20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网上下载标书。 四、所有投标书应当于之前下载完毕。未在规定时间下载标书的恕不接受。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06-20 09:00:00 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助采购平台》上查询。 项目实施地址:上海电子工业学校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10号) 现场踏勘:投标人务必派专业人士现场踏勘,踏勘日期为卖标书截止日的下一工作日。 投标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瓦洪公路3098号 邮编: 201411 招标联系人: 章老师 技术咨询人: 兰老师 电话:57131859 传真:571318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