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来华留学生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20浏览次数: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化进程,规范来华留学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二条来华留学生是我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各相关部门均有义务和责任将来华留学生的培养和教育工作纳入部门的整体规划。

第三条 为实现学院内涵建设的目标,学院鼓励各系、二级学院接收和培养来华留学生,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来华留学生培养。

第四条 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来华留学生管理制度,学院办公室作为学院来华留学生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来华留学生工作进行宏观管理、指导与协调。

第五条 各部门、系、二级学院具体分工如下:

1、学院办公室

(1)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宣传工作;

 (2) 办理来华留学生录取及来华相关手续;

(3)来华留学生入学工作中各项具体事务的管理、协调及安排工作;

(4)来华留学生的日常及涉外管理工作;

(5)来华留学生各种活动的组织安排;

(6)来华留学生住宿的安排和管理;

2、各系、二级学院

(1)来华留学生的项目管理和成绩管理;

(2) 来华留学生进入各系部学习的各项安排,包括外出参观实习、项目报告指导等;

(3)来华留学生培训教师的安排、学习计划的制定和教材的落实;

(4) 协助学院办公室做好留学生的日常及涉外管理等工作;

3、保卫部门负责来华留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检查来华留学生住宿的防盗、防火设施的配备等;协助上海市外事办公室和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依法处理各类涉外案事件。

4、图书馆应按照有关规定为来华留学生学习提供图书借阅和信息检索等服务。

5、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六条 资格审核

来华留学生材料经学院办公室初审合格后,直接送分管院长确定是否合格。

第七条 教学与学籍管理

1、来华留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院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2、学院办公室负责将来华留学生送到相关系、二级学院报到,学院的相关教师或导师帮助学生进行项目设计等工作;

3、相关系、二级学院按照培养方案组织实施各教学环节;并提供来华留学生学习期间的有关学习情况的评语和建议;

4、学生按期完成项目,经考核合格,发给证书。

第八条 日常与涉外管理

1、来华留学生的住宿由学院办公室统一安排并负责管理;

2、来华留学生的学习违纪处分由学院办公室参照《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籍主管部门处理;其它违纪处分由学院办公室参照《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违纪处分管理办法》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生处处理;

3、各系、二级学院应引导来华留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并配合学院办公室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4、学院办公室与公安处出入境管理处一起按照国家的有关涉外法规做好来华留学生的涉外管理和教育,减少或杜绝涉外案件的发生;

6、学院办公室与保密处一起按照国家的有关保密法规,建立来华留学生保密提醒制度,各系、二级学院应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来华留学生的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