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2013年(下半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兰小云发布时间:2013-11-20浏览次数:544

各系部、处室、二级学院:

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通知,上海市2013年度(下半年)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

1.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应为本市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有志于教育科学研究的其他人士,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人员,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者的责任。

2.重大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攻关,但必须由一个单位作为牵头申报单位。鼓励联合申报单位外的相关国内外专家,以及与研究项目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项目组研究工作。

3.首席专家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要有充足的研究时间保障。首席专家及项目组成员不能参与本次其他项目的申报。

二、资助额度

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共8项,分为长周期项目和短周期项目两类。长周期项目研究周期为三年,研究经费一般为45万,研究经费分年度下达,立项后下达2013年度经费15万元;短周期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研究经费一般为20万,立项后下达2013年度经费15万元,其余于结项后下达。

三、学校申报流程和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1125日: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见附件),由部门向科研处递交打印稿3份;

1126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学校上报项目,并通知申请人修改《申报评审书》;

1127日:申请人交《申报评审书》正式稿一式六份,并发送电子版到科研处邮箱(邮箱号20070163),学院盖章送出。

联系人:李春黎;电话:1668(分机),4786(直线)

 

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指南.doc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doc

 

 

                                            科研处

                                        2013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