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06浏览次数:19

 

各系部、处室、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2]265号),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一、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申请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申请人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3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18万元。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至少不能低于一年。
    六、申报课题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2年12月版)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七、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八、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九、项目申报者所需申报材料,包括《课题指南》、《公告》、《说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请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直接下载。
    十、报送形式:1.申请书一份,部门签字盖章。电子稿同时发送到李春黎邮箱,参加初审。2.初审通过后,将修改后的电子稿发送到李春黎邮箱。3.递交申请书一式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一、申报时间:1.初审报送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17日止。2.修改后的最终电子稿2月19日提交。3.打印材料2月23号提交科研处。请各部门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的课题申请。
联系人:李春黎;电话:(分机)1668,57134786;地址:C202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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