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办理我校大学生参加2026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的通知

发布者:古丽巴哈尔·买买提发布时间:2025-11-24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本市各类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集中办理大学生参加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开展集中办理我校大学生参加2026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

我校全日制在籍大学生全量申报2025年秋季新入学的大学生)。

二、缴费标准

2026年度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每人400/年。

三、参保缴费方式

1.共济缴费

1)2026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可通过“共济缴费”方式,由家庭共济资金支付。家庭共济网组建及家庭共济资金使用的具体内容可参阅《关于实施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家庭共济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22〕4号)。

2)符合家庭共济网组建条件的学生,在12月15日17:00前,由家庭共济网组建人完成家庭共济网组建,且选择的家庭共济方式中包含“共济缴费”,市医保中心于12月16日进行信息校验核准后,从家庭共济网组建人的职工医保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中划扣202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金额。

3)选择共济缴费同学,必须上传由家庭共济网组建人完成家庭共济网共济账户余额(要求余额满400元及以上)截图,待市医保中心完成扣费后,需再次进入“代办大学生医保”平台上传共济缴费成功凭证,共济缴费不成功同学,需要在学校缴费平台统一缴费,未收到相关共济缴费成功凭证视为申报失败

2.学校集中申报代缴

符合本市城乡居保参保条件的人员属于下列情形的,由学校代收后按规定汇缴。具体按《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体申报核定单》(以下简称申报核定单)代缴。

1)未组建家庭共济网的;

2)不符合组建家庭共济网条件的;

3)组建家庭共济网后未选择“共济缴费”方式的;

4)组建家庭共济网选择“共济缴费”方式,但“共济缴费”失败的。

学校集中办理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收费方式

1.11月24日学生处发布我校大学生医保集中办理通知。

2.11月26日上午10:00学生可通过学校官网登录新学工系统进行代办大学生医保操作(详见代办大学生医保学生操作手册)。代办大学生医保业务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下午16:00,申报2026年大学生医保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校内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放弃参加2026年大学生医保。

3.12月16日,各二级学院核定参保情况(含参保和不参保学生),将新学工“代办大学生医保”系统后台参保情况下载汇总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上报学生处,2026年代办大学生医保需全量申报(即:二级学院的所有学生不管是否参保都需要上新学工系统代办大学生医保平台进行操作确认,并签署相关承诺书)。

4.学生在申报“代办大学生医保”过程中,辅导员可在新学工系统后台查看学生申报信息,需辅导员在学生申报过程中核对学生提交共济缴费(组建共济网截图及共济缴费成功截图等)情况、国籍、原户籍地、出生日期、入学日期、全日制在籍状态(包括正常在校、因病休学、其他休学、入伍、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邮编号码、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如有差异,辅导员可联系学生进行修改或者代修改。

5.各二级学院如存在需要代申报的学生,请辅导员在新学工“代办大学生医保”系统中下载模板,完善信息后导入相关参保信息即可(详见教师端操作手册)。

6.12月20日16:00前,学生处将参保学生完成数据表上报区医保局。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医保的需完成主动放弃参保承诺书签署;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医保的需完成自愿参保书签署。承诺书在新学工系统后台可随时查看。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帮助学生以及家长正确认识参加大学生医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大学生医保工作涉及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各二学院务必认真对待,严格审核学生参保资料,确保信息资料无错误、无疏漏。确保学生的家长都已知晓医保事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3.对医保相关问题咨询推荐公众号:

上海发布、上海医保、上海社保

推荐网站

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s://ybj.sh.gov.cn

上海市政府一网通办”:https://zwdt.sh.gov.cn

市民信息服务www.962222.net

相关咨询电话:

医保咨询服务热线:021-12393(医保政策与经办服务);

市民服务热线:021-12345(社会保障卡业务)

       

         学生处

202511月24

附件1:代办大学生医保学生端操作手册.docx

附件2:大学生医保教师端操作手册.docx

附件3:自愿参保承诺书.doc

附件4:主动放弃参保承诺书.doc